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公务员考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审批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仙桃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体检、考察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其中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5的比例差额确定,其他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具体名单及体检分组安排见附件1。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考察人员,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待体能测评后另行通知。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2023年5月8日(周一)上午6:40,在仙桃市人民检察院门前广场(仙桃市沔州大道中段9号)集合,集中乘车前往体检医疗机构。入围考生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无故缺席的考生视为弃权。
(二)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以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体检费500元左右(由体检医院收取,请考生备好现金,此费用不含复检费)。
2.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做剧烈运动,不饮酒,不熬夜;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以后不进食;体检当天早上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或喝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得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4.妊娠生产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在体检环节,妊娠生产期考生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生产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完成并合格后,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录用公示可与同批次考生一并进行。
5.体检结束后,招录机关将及时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建议外地考生暂不要离开仙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程对考生封闭管理,从集中乘车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对体检中冒名顶替、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严禁考生家长或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7.考生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工作安排
(一)考察时间安排
考察工作于2023年5月18日前完成,具体考察时间及相关要求,由考察组与考生本人联系确定。
(二)有关事项
1.考生在接到考察通知后及时向单位(学校、社区)汇报考察事宜,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配合考察组做好相关工作。
2.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如实全面报告个人学习、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个人自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个人的出生日期作出说明;二是对个人的学习经历(从小学开始)作详细说明;三是对个人的实习实践、工作经历作详细说明;四是对个人的家庭关系、兴趣特长、奖惩情况作详细说明;五是对个人诚信参考、遵纪守法,以及践行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情况作详细说明。
3.考察组通过适当方式在考察对象单位(学校、社区)发布公务员录用考察预告。考察组将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4.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严格审核。重点审核考察对象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个人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信息,审核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记载内容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响人员录用的情形等。
5.对考生无犯罪记录、社会信用记录(是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各类个人诚信信息进行核查。
四、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安排
体检、考察同步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录机关报仙桃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附件:仙桃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不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文章来源:http://xtdjw.xiantao.gov.cn/ywdd/tzgg/202305/t20230505_363760.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