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仙桃市民政局、仙桃市交通运输局、仙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下同)组织实施,原则上在12月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用人单位通知,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
一、体检相关事项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具体名单为郭依、许可、董倩倩。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4.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报人社部门,通过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二、 考察相关事项
1.考察根据《2024年仙桃市面向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两名以上成员。考察前,需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居住社区)提前张贴考察预告,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还可通过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作进一步了解,考察时,可请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其日常表现情况的鉴定或证明,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核实考察对象的年龄、学历、经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查阅个人档案,考察后写出考察报告。
3.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
4.对考察不合格的,必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材料齐全,并及时将考察结果反馈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5.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负责调查核实。(确定为考察不合格情形和考察合格人员需提供材料见附件)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仙桃市人民武装部
2024年11月28日
原始标题:2024年仙桃市面向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iantao.gov.cn/zfxxgk/xxgkml/rsxx/sydwzl/202411/t20241128_5430985.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